东方快评丨治理“消”字号产品乱象须综合施策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2022-12-28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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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宿州居民王俊通过网购平台买了一盒宣称具有“治脚气奇效”的药,收货后却发现包装上赫然印着“卫生许可证号×××”,而非“国药准字×××”。王俊多方咨询后发现自己被坑了,因为“标有‘药准字’的产品才是药品,具有治疗功能,而带有卫生许可证号的‘消’字号产品是消毒产品”。(12月27日《法治日报》)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字号是经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相较于“国药准字号”严格的审批流程,“消”字号产品不具有医疗效果,经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审批后即可上市。上述新闻中王俊的经历不是孤例。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消”字号产品生产者为获取更高利润,将此类产品作为药品宣传销售,甚至悄悄在一些皮肤乳膏、眼药水、婴幼儿护肤品等产品中添加激素成分。

宣称不具有医疗效果的“消”字号产品具有疗效作用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同时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和药品管理法中多项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者予以惩处。

实际上,一些企业因违规销售“消”字号产品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此类乱象依然屡禁不止,其背后折射出监管存在盲区、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深层次问题。比如,在产品抽检中,由于监督检查在人力和技术上具有局限性,导致漏网之鱼占绝大部分;“消”字号产品监管牵涉多个部门,多头监管之下容易出现谁都不管的现象;当前行政处罚手段局限于没收、罚款和吊销执照等,刑事责任过于“谦抑”,导致违法成本偏低。

治理“消”字号产品乱象,应有针对性地综合施策。一方面,切实完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牛栏关不住猫”的监管漏洞。有关部门应全面梳理“消”字号产品生产、检测、监管等方面的漏洞,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手段,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建立专项监督联席机制,由主负责部门牵头,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同步项目,实现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及时处理的监管局面。

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对“消”字号产品生产、销售和宣传中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比如对于销售违规“消”字号产品的企业或微商,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健全完善由消协负责的公益诉讼机制,努力解决消费者不愿意和无能力维权的问题。

此外,还可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虚假宣传、违规销售“消”字号产品的商家纳入黑名单,以信用惩戒的常态化威慑,增加不良商家的违法成本。“消”字号产品乱象由来已久,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治理智慧。只有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加大惩治力度以及辅以公益诉讼与失信惩戒等方面综合施策,“消”字号产品乱象才能有望得到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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