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观热点:“禁止男童进女汤”众说纷纭,给公共服务提了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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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让2岁男童随妈妈进入女性洗浴汤池,上海一家温泉店被给予差评。12月10日,许多网友自发前去差评留言下声援店家:“能明确执行这个规定真的很让人放心。”店方工作人员回应,店内顾客大多都是年轻女性,她们比较抗拒男孩进入女汤,因此才规定身高80cm以上男童不能带进女汤。(12月11日极目新闻)
无独有偶。10月30日,福建泉州一宝妈独自带2岁儿子去女厕被骂没素质。妈妈吐槽“难道做得不对吗?”引网友热议,有人认为情急下可以理解,有人认为不应该理所应当觉得别人该忍让。
这两件事都体现出当今性别尊重意识的普遍提高,也提醒儿童家长,在此背景下,如何尊重公众意识和儿童心理,提醒公共服务如何让妈带男童去女汤、女厕不再是两难选择,也提醒年轻爸爸履行应有的责任。
妈妈到底该不该带男童去女汤、女厕,到底带多大的男童是年龄上限或身高上限,这样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也没有一个客观的结论。从儿童发展心理学来看,性别意识从3-4岁开始萌发,从保护儿童的角度说,3岁以上的男童就不该再被带入女汤、女厕。或许这位妈妈认为,虽然孩子身高超过80cm,但只有2岁,应该不在受限范围。因此给商家差评,这是她的应有的权利。而从年轻女性心理来说,她们并不知道儿童年龄,只能以其身高感觉自己是否被冒犯。
这个矛盾,还得靠公共服务来解决。比如,各地可以参照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实名制的,按照年龄标准;否则按照身高标准。也就是说,要出台一个妈妈带男童去浴池或公厕的公约或规定,商业场所出示孩子身份证,3岁以上禁入,否则按照一定身高标准执行。虽然公厕没有人管,但也需要有公约或规定上墙,对孩子家长予以提醒。
政府除了制定公约或规定外,在公厕方面,还要加快第三卫生间的配套。在浴池方面,也要鼓励市场主体附设设家庭浴池,让家长不再两难。
去年,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合理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设施”。从民间行为来说,有人在遇到紧急事而无法正常解决,而违反道德则可以解决的情况下,人们都会计算成本,有人宁愿不惜违反道德而事后道歉或接受处罚,也先解决急事再说。公共服务必须承担促进文明行为的责任,让人们感到越文明越有安全感和收获感。
当然,这也提醒年轻爸爸们不要做“影子爸爸”。照顾孩子是夫妻共同的事,为什么爸爸们就不能带男童去浴池去公厕呢?这不仅是对妻子的不友好,也是对孩子的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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