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实时:东方快评丨“无人宾馆”也玩“步步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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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人宾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逐渐兴起。由于其操作方便、隐私性好,受到许多顾客尤其是年轻顾客的喜欢。“无人宾馆”也衍生出了许多五花八门的名字:无人智慧酒店、智慧宾馆……然而,在带给顾客方便的同时,“无人宾馆”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成为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7月24日上观新闻)
山西朔州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朔城区近年发生多起涉“无人宾馆”的刑事案件,涉及强奸、介绍卖淫嫖娼、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据涉嫌犯强奸罪的刘某某交代,自己之所以选择“无人宾馆”作案,是看上了“无人宾馆”无人验证身份,只要网上下单就可凭密码入住的便利。
事实上,多年来,全国各地大大小小“无人宾馆”发生的刑事案件已难记其数。除上述类型案件外,还不时发生盗窃、毁坏公物、诈骗、传销、赌博等刑事案件。与此同时,房间卫生差、消防安全隐患、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虚夸宣传等,也成住客投诉热点,引发社会关注。
一些“无人宾馆”安全隐患重重,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经营者枉顾法定责任,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有意无意放松对酒店入住登记、审核管理,令动机不纯者有可乘之机;二是监管部门对这种自带“高大上”光环的新业态宾馆,监管手段滞后,惩戒力度不足,成为社会治安盲区。
“无人宾馆”不是“无人管理宾馆”,更不是不设防场所。经营者应当履行普通宾馆一样的管理义务,面临同样的安全风险控制责任,“人防”和“技防”一个都不能少。假如以保护顾客隐私为借口,放任不管,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令住客“步步惊心”,“无人宾馆”必将成藏污纳垢之所,终将变成无人入住宾馆。
“无人宾馆”虽为新业态,实属旧事物,本质上是酒店、旅馆,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进行管理。因此,监管部门责无旁贷,切实加强对“无人宾馆”监管,不应网开一面,而应创新管理方式,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市场监督、治安、卫生、税务、消防等部门一个都不能缺席。特别是要注重与时俱进,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织密监管“天网”,让“无人宾馆”真正成为“安全宾馆”“舒心宾馆”。
关键词: 步步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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