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校生工厂“社会实践”身亡的三个未竟之问
据澎湃新闻3月19日报道,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学生小杨在去年同学校签定了一份“社会实践承诺书”,实践时间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 年3月5日,地点在江西南昌龙旗科技园。然而,实践期间,小杨出现多次咳血症状却未得到及时治疗,最终在2月11日被紧急送医后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衰竭。
又是校企合作,又是一出生命的悲剧。不同的是,在以往类似事件中,职校生在工厂多是实习,而这此番风波中校方却美其名曰为“社会实践”。但依据小杨女友小云(二人同处一个工厂)的表述:这次外出不是教学相关的社会实践,就是单纯的寒假打工;老师当时说寒假闲着也是闲着,来这里打工期限自由……
不同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不同的是名目繁多的教学目的,同样的是无辜的职校生被送到工厂充当苦力的事实。诚然,小杨此番是因病身亡,但当我们追根溯源,不难发现事件中存在诸多的“魔鬼细节”,而针对这些“细节”,笔者不禁有三个疑问。
第一,为什么一个护理专业的学生,要被安排到与专业毫不相干的工厂,干“两班倒”的“社会实践”?
小杨家属提供的一份社会实践承诺书显示,小杨是护理专业的学生;而据媒体报道,龙旗科技园隶属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生产制造手机、平板电脑、IOT、智能穿戴等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产品。同时据小杨的同寝工友小海披露,两人在车间工作,“他夜班我白班,一个班12小时,每周只见过他休过半天,其他时间一直在上班。”
须知,依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在202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在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基础上,要求实习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严禁以营利性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实习的工作属性有限制,实习的工作时间也有限制。可如今,某些人竟堂而皇之地拿着“社会实践”的名头试图规避规定,此种行径究竟是否合规?“鱼目混珠”的背后,学校与工厂之间又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我们需要各方给个解释,更要有关部门查个清楚。
第二,为什么一个学生、一个工人生病想请假,却始终都没得到及时的批准?
工友小海表示,“小杨曾找组长和带队老师请假过,没被批准。不请假离岗会算旷工,扣3天工钱。舍不得钱,加上那个地方也太远回家不方便,只能忍着。”小云也说,小杨曾表示夜班太累,想换岗,但找带队老师没用,让我们坚持坚持;而在小杨身体严重不适的时候,组长还给他安排了一个徒弟,要求他把徒弟带出来能顶替他,他才能休息——言外之意,也无非是再坚持坚持。
好一个“再坚持坚持”。人常说,做事偶遇梗阻,应当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却从不曾听闻,身体出了问题,却还该坚持死撑。若说工厂方不肯批假是顾忌产量、效益,那带队老师不肯批假又是在顾忌什么呢?学生在外实习,带队老师本就是难得可以依靠的港湾,可如若老师在学生困难时连最基本的关切都吝于“施舍”,实难称得上“为人师表”。说到底,“再坚持坚持”的背后,某些人看重的仅仅是一个“工作机器”干活的“多寡”,却从不曾在乎过,这个“再坚持坚持”对一个活生生的“人”而言,其实横亘着生与死的距离。
第三,为什么类似悲剧报道了那么多,却一直都在重演?
2019年,汉江科技学校一名汽修班的高三同学被学校安排实习,结果因意外在东莞一电子厂宿舍楼坠亡;2021年,还是在汉江科技学校,一名17岁少年被学校安排到深圳一家电子设备厂,后因不堪学校和工厂施加的压力,从宿舍6楼坠落身亡;同样在去年,不少职校都被曝出和合作工厂间存在利益输送、剥削学生当免费劳力的乱象……
应当说,近些年媒体对于职校在实习安排上的野蛮操作报道得够多了,但即使如此,却依然引不起某些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譬如,当下出现的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这一“漏网之鱼”,这当中究竟是长期地熟视无睹?还是单纯地失职失察?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明可为却又不为之,对职校生小杨而言,正是因为接受了这样的荒诞做法,才间接导致了自身的悲剧;而对校方、对工厂、对带队老师、乃至对有关部门来说,也正是因为做出了这样荒诞的行径,才叫公众见证了他们的不堪:对学生权益的无视,对劳力的剥削,对利益的痴迷以及对职责的缺位……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类似的问题竟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现实重演。有必要追问,纵使此番悲剧在最后得到了良好处理,但问题是:下一次呢?
关键词: 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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