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丨"取消醉驾入刑"建议不妨理性看待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2022-03-07 09:53:02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出,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这已是他连续第二年为“取消醉驾入刑”奔走呼告。目前,这一话题已排名热搜第一,并已有1.1亿的阅读数。他认为通过行政拘留、通过重罚款,同样可以达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目的。(3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取消醉驾入刑”的建议,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到上亿人的关注。“醉驾入刑”已经实施11年,其震慑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醉驾入刑”是否处罚过重,却越来越受到公众的质疑。笔者认为,“取消醉驾入刑”建议不妨理性看待,重新考虑和调整醉驾的罚则,消除“醉驾入刑”的一些负面效应,并非开法治的倒车,而是与时俱进的法治进步,也体现社会文明的提升。

据统计,每年有高达30余万人因“醉酒驾车型”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占全国刑事案件总数1/3。这样的数据,就显得十分尴尬。“醉驾入刑”的法治重拳,为何没有进一步遏制酒后驾驶的“顽疾”,就不得不令人反思。一方面,在“醉驾入刑”案件中,尽管属于危险驾驶,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但大部分并没有引发安全事故,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失,仅因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就被课以刑罚处罚,则有失公允;另一方面,“醉驾入刑”案件占全国刑事案件总数1/3,也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显然也得不偿失。

“醉驾入刑”也存在负面效应,一部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人,情节较为轻微,却要同时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因“前科报告制度”、对家属“前科牵连影响”的存在,对犯罪人及其家属的就业自由、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造成了较为深远的影响。一次醉驾被判刑,本人坐牢丢掉工作不说,其子女也将受牵连被“歧视”,如参军、升学、考公务员都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和限制,可见,“醉驾入刑”的惩罚显得过重,既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也与现代文明有点格格不入。因此,调整醉驾的罚则,就显得很有必要。

根据这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恰恰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通过行政拘留、通过重罚款,同样可以达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目的。同时,其建议参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使醉驾犯罪行为人能真正回归社会、改过自新。以上建议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让酒驾醉驾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避免“连坐”殃及家属的负面效应,无疑是与时俱进的法治进步。

笔者认为,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进步和文明提升,调整醉驾的罚则正当其时。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为了自身和他的人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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