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外卖员、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是舆论关注的社会问题。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绝大多数的外卖员所在的平台、公司、站点都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唯一的保障是每天几元钱的意外保险。
今年1月,上海市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这一实施意见,外卖员、快递小哥、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许多劳动权益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
根据《实施意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纳问题分为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负担,其中,上海市户籍居民及其外省市配偶可参加本市灵活就业缴费;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回户籍地参保。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上海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应当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此外,企业应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性别、民族、户籍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关键词: 社会保险
相关新闻